校内`夜郎自大`井底之蛙`就是为你准备的最好的形容词

xiaonei2

其实事情的起因很简单, 我在网上看到一篇对校内影响不好的报到, 就转载到日志里了. 第二天来看朋友回复的时候居然提示我该日志已被删除!
这篇新闻报道本身报道的就是, 校内在用户条款中存在霸王条款:

使用校内提供的服务由用户自己承担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用户同意千橡公司对其创作并上传的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消的、独家的和完全的许可和再许可权利,以使用、复制、出版、发行、以原有或其他形式进行改编、转载、翻译、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此许可和再许可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此作品的著作权、邻接权及获得利益等权利。用户同时承诺,不就上述作品以及上述作品的改编作品对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许可使用。对于经用户本人创作并上传到校内的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 或视频等资料的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权利归属于千橡公司,未经千橡公司同意,用户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编或再发行,或者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同时保证不许可任何第三方从事上述行为。

本身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我还只是半信半疑, 因为自己是从来没研究过校内的条款, 但现在这事儿发生到我头上了`我不禁怀疑, 校内到底值不值得我信任.

第一篇转载的新闻被删掉之后, 我本想重新转一遍…结果系统提示我说, 我的文章中有非法内容, 无法发布…把新闻内容删掉, 改发新闻链接…还不不许发!
转发个新闻都成了违法的了, 那个大新闻站是不是都该被水产河蟹了???!

最后只好把我的饭否链接发上去了.

本以为这回相安无事了, 我一没文明用语, 二没发反动宣言, 最多只是贴了个我饭否的链接, 校内再护短也不至于连个饭否都不许发吧?
不料, 这才2天不到, 又给我删了! 说我违反站规…嗯…确实…反正"用户同意千橡公司对其创作并上传的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消的、独家的和完全的许可和再许可权利,以使用、复制、出版、发行、以原有或其他形式进行改编、转载、翻译、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 他就算删除也删的是他自己的东西嘛. 那日志是我的么?不是! 我相册里的图片是我的么?不是! 我的个人隐私资料是我的么? 当然也不是了! 注册了校内就等于自己把自己卖了! 还帮着别人数钱!

xiaonei

去t***爱咋地咋地, 老子用自己的空间, 搭自己的blog, 你丫想删啥删啥! 全删干净了省的老子删了!

原新闻地址:http://internet.solidot.org/article.pl?sid=09/03/11/0312210

看来也有跟我有同样遭遇的: http://internet.solidot.org/article.pl?sid=09/03/12/12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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